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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城。
一座大型城镇,楼亭高耸街道宽阔。
一名黑衣长发,长相奇丑的青年,在熙熙嚷嚷的人流中缓步向酒楼走去。
走进酒楼,青年找了个安静的地方坐下,点了几样小菜一壶茶就不再抬头,只顾自己吃自己的了。
忽然,旁边桌上的青衣老者对旁边的黄衫中年人道,“周老弟可听说血魄之事了?”
黄衫人笑道,“怎会不知。那个叫破雲的小子刚没了消息,血魄紧跟着又冒出来了。看来这阵江湖中风浪渐起啊。”
青年听到破雲两个字,身子不由僵了一下,脸上苦笑一下,碗筷慢行侧耳倾听起来。
青年当然就是毁容的破雲。自从离开鸟窝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破雲始终不能忘记临行前的情景。小薇的泪水在失神的眼睛里翻滚,嘴角抽动却一句离别的话都没说出来。破雲心中下了很大的决心才离开的。
离开鸟窝,一路走来并没有听说关于自己的消息,而破雲也只是在一个夜影的小堂口领了些银子。以破雲现在的容貌,别人看一眼是好奇,看第二眼就是憎恶了,所以也没有什么人注意破雲。不过破雲很奇怪为什么没有悬赏自己的事情了,而多多少少的听说有个什么血魄出世了。
今天听旁桌谈起不由心中一动,细心听来。
青衣老者点头笑道,“听闻那个破雲掉落山崖,生死不明不知是真是假。倒是这次血魄出世确实真真确确,没有一丝掺假。”
黄衫人摆弄着酒杯,微笑道,“齐老也想去凑凑热闹吗?”
青衣老者正色道,“此次祁连山脉出此珍宝,四大势力又只是派出代表前往,各大门主都不会参加夺宝之行,恐怕这是咱们最大的机会了。”
黄衫人点头道,“齐老说的有道理。恐怕四大势力也不想如此,想来是走露了风声,才不得已摆出大派姿态做做样子。”
“周老弟所说与我所想相差无几。”青衣老者饮尽杯中酒道,“血魄一物对于你我之辈,虽说是千载难逢的珍宝,但在四大势力中的眼里,却还没达到非得到不可的珍稀程度。”
黄衫人给青衣老者倒满酒,点头道,“所以四大势力把要举行这次探宝比武大赛,以示公正。”
青衣老者嗤鼻道,“周老弟不要太天真。你以为举行个比武大赛来挑选出,争夺血魄的人选,就是公平的吗?还不是四大势力给人坐坐样子。你以为他们会那么大方把血魄让出来吗?”
黄衫人眉头一皱,道,“那你我岂不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了?”
青衣老者沉吟道,“机会还是有的。四大势力为了给人看,必定要给江湖中人留下位置去争夺血魄的。所幸离大赛之日还有半月,到时候就要看个人的本领了。”
黄衫人点点头,低头思索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破雲心中暗暗有了些眉目,只是血魄不知道是什么,竟然引得四大势力都出了面。虽然各大门主不参加,但也能看出血魄必不是寻常之物。
“隐匿这么久,就先去祁连山凑凑热闹吧。”破雲眼中精光闪闪。
祁连山连绵千里,山峰数不胜数。
山峦穷尽,高耸入云。山峰上面终年积雪,万古不化。
发现血魄的地方在一座山的山脚下,现在这里基本成了一个小村落。数不胜数的江湖人士齐聚这里,江湖四大势力的门下,在山脚下组建了四个大大的临时住所,供本门休息,又在外面修建了几个临时的住所供众豪歇息。在所有住所当中的空地上,筑起一个方圆数丈的擂台,而夺宝大会定于十日后举行,到时会开始选出十名去谷中寻得血魄的名额。
破雲仰头看着高耸入云的山峰大为赞叹,回头看看本该清幽僻静之地,现在却变成如繁花闹市,苦笑一声走进自己临时的住所。
破雲临时的住所在树上。
破雲不想被其他人打扰,就找了棵大树到树上休息。到了破雲如此的功力,本就是在哪里休息都一样的。
经过这么多天的耳听目染,破雲终于知道血魄是什么东西。
血魄是一种类似人参的东西,形状似人颜色通红,是大补之物。寻常人吃了便能健身延寿,习武之人更能平添功力数甲子!血魄成活于地下,六百年成熟,成熟后通体通红。传说此物成熟后便会通灵,每日出来到地面之上吸收日月光华,也狡猾异常,稍有风吹草动就会钻入地下,消失无踪。还好,此物喜爱旧地且喜爱阴凉,湿润之地,而这里正是这样的地方,所以倒不怕它会跑掉。
虽然没见过血魄,但是人参破雲还是知道的。话会人参年长便会通灵性,遇敌入地而逃,想来血魄会遁地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平添数甲子功力未免有些夸大,如果增加一两个甲子功力,便已是江湖中少之又少的异宝了。
虽然说是四大势力齐聚这里,但是夜羽门只有王自庸和徒弟郭杉前来。破雲远远见了却没有上前打招呼,一来雷殃门悬赏自己一事还不沉稳,不能给夜羽门添麻烦。二来,自己这副摸样实在是羞于见人,没有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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