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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西安的第一个晚上,潘修礼是独自吃的饭。
饭很好吃,但却没有味道。
不是饭没味道,是人没心情。
从济南到西安,一千多公里,开了一天多的车,却换不来他与叶蔷薇的独处时间。
这让谁看来,都是一种窝囊的表现。
潘修礼郁郁寡欢,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是来寻洒脱的,却惹得踌躇起来了。
西安是古城,自然有它的魅力。潘修礼本想到处去逛逛,又内心期待叶蔷薇会来找他,因此踟蹰不定。
夜色是人类最喜欢的,因为它是人们最容易释放自我的时候。
白昼的劳作往往让人忘却了自我追求和欢愉,唯有在这夜色里,不用顾虑太多,不用去特意劳作。
可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夜色也是如此,它说走就走,根本不听你是不是舍不舍得它。
潘修礼踌躇的时候,夜色失去了耐性,转而离开了。
潘修礼时而看手机,时而拨弄电视机,最终放任夜色离开。
待他醒来时,天已大亮。
亮归亮,时间却不晚,才七点。
潘修礼看了看手机,依然没有叶蔷薇的信息。
他叹了口气,踱下了楼梯。
楼下本就是一个小区,空荡的地方居然支起来摊子,而且是早餐摊。
“西安人果然会做生意,”潘修礼说着,又觉得说的不妥,“也许不是西安人,是来西安讨生活的外乡人,他或者迫于生计,或者见缝插针,办起了这早餐摊。”
早餐摊卖的比较全:茶叶蛋、小米粥、胡辣汤、油条、包子,唯恐照顾不全食客的味蕾。
潘修礼要了份胡辣汤和油条,一如他在河南吃的早餐一样。
西安早餐摊讲究一些,桌子是长条小矮桌,谈不上多干净,但绝不脏;马扎不高,但也不会让人屈着腿;地面铺着整齐的小方砖,虽也免不了吹起丝丝灰尘,但足以说的上舒适了;就连餐具,也备上了可以多次重复使用的黑色长筷。
无论是外在还是内核,反正潘修礼更喜欢西安的早餐摊。
难道这里面没有人的因素?
一定是有的,但不是决定性因素。
潘修礼风卷残云般吃完早餐。
快,一直是潘修礼的习惯。
肚子饿了就该吃饭,他不想承受挨饿的滋味。
但吃饭吃得太快的人往往肠胃不好,而且还多气。
细嚼慢咽是健康的进食方式,知道的人多,做到的人少。
“蔷薇,吃饭了吗?”
潘修礼还是忍不住给叶蔷薇发信息,毕竟他是为她而来。
“在上班路上呢,没吃早饭。”
“到了公司别忘了吃早饭……”
潘修礼发着信息,又有些郁闷:叶蔷薇既没有请假,也没有来陪自己。
“我男朋友送我来的,”叶蔷薇回道,“不让我随便请假,而且公司也不好请假。”
潘修礼看不到叶蔷薇的表情,他不确定对方是在撒谎还是真的被人看着。
“那好吧,好好上班吧,我自己逛逛。”
潘修礼闭上眼睛,又睁开看了看太阳。
刺眼。
是呀,刺眼就闭眼呀。
潘修礼从马扎上站了起来,来到车旁,打开车门,直接坐在了驾驶座上。
过了许久。
潘修礼嘴角哼出一句话:千里约会放空炮,兔子不吃窝边草。
不等了!
潘修礼想着,我不能完全是为了女人而来西安,我要去走走。
潘修礼放弃了开车,他知道在一个城市里开车是最影响观光的。
去哪里呢?大雁塔?城墙还是不夜城?
大雁塔要门票,不夜城得晚上才有意思,还是城墙吧,这是最适合我的方式。
“适合我的方式?”潘修礼自嘲道,“那还不是没钱。”
潘修礼背起挎包,坐了几站公交,便来到了城墙入口处。
西安的城墙很高,上面也很宽大,青色的砖、红色的砖拼接在一起,有历史的厚重感,但更多的是颓废和衰败感。
潘修礼顺着人流而进,看看这里,再看看那里。
“这就是刘汉、李唐待过的地方呀,这可是出了名的辉煌!只是看不到一个汉朝人,更见不到一个唐朝人,一切都是凭空思念和崇拜吧。”
潘修礼边想边逛,渐渐觉得没什么意思。
城墙之上,出了看不到头的人群,真没有什么可看的了。
潘修礼找了最近的口,下了城墙,又简单吃过午饭,便回了宾馆。
“帅哥,续住几天呀?”
潘修礼一进宾馆的门,老板就笑嘻嘻地问道。
潘修礼抬起头来一看时间,十一点二十五分,该续费了。
他笑了笑说:“我还没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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