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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少女。魔族男女老幼都尚武,女子打猎养家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也不会引起他人的怀疑。
然而我想了那么多,却唯独没有想到,近些时日炙阳大魔头觉得他的小宠物穷奇近些日子食欲不振闷闷不乐,以往能一口气吃几十个如花少女,如今不过七八个便难以下咽,以至于往常一坐下便能将街头堵得严严实实的身形都小上了一圈,初步自我揣测应该应该是他的小宠物发情期到了。是以为了保证他小宠物的身心健康,特面向全魔界给他的小宝贝寻一个侍女玩伴,不拘是人是兽还是人兽,只要能被他的小宠物看上,能让他的小宠物开心,便可进入王宫永享富贵荣华。
都说大树底下好乘凉,炙阳如今便是魔界最大的大腿,而他又没有妃嫔,素日里最宠爱的便是穷奇,而穷奇除了吃又没有其他的爱好,性子单纯还特别好骗,只要将他哄高兴了,便不愁在炙阳那里捞不到好处。
此消息一出,整个魔界的未婚少女都沸腾了,虽然去照顾穷奇很有可能便会面临被吃掉的危险,可如果没有被吃掉,便会有想象不到的巨大好处。
因着每日前往此地求穷奇相看的少女委实太多,我几乎排了快整整三个时辰的队才堪堪进入了城门。
想当初连穷奇这样不韵世事的傻孩子都能知晓炙阳跟宁双之间的纠葛,想必在城中应该能打探到更多的消息,是以按照我原本的打算,就是先卖掉刚刚揍晕的那些魔兽,换了魔界的钱币后,再去寻一处酒肆或者茶坊坐坐。魔界的格局跟人间极为相似,想来那些地方也应该如人间一样是消息往来最快最多的所在。
然而我想了那么多,却唯独没想到的是,当我扛着魔兽从闹市经过的时候,穷奇那厮竟将手中决定侍女人选的骷髅头径直砸到了我怀中,而他之所以选择我的理由更让我肝颤了三分,他说:“这位姐姐,你的背影跟我媳妇儿的好像,而且给我的感觉也跟她好像。嗯,你和她只唯一不同的是我这样在你身边闻闻嗅嗅你不会揍我,大门我媳妇儿则会让我滚蛋,若不听话,她便会赏我一顿铁拳。”
他一边还一边扬着他那张小白花一样讨人喜欢的脸蛋在我的发顶和颈侧嗅了嗅,天知道我几乎是耗尽了全身的力气,才阻止了我下意识地想要揍他的冲动。
而且他说的那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言论,什么叫做我跟之前唯一不同的地方就只是会不会揍他,明明从模样到种族都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好吧。
许是瞧见我满脸满眼都写满了不认同,穷奇咬着自己白嫩嫩的手指头,侧头苦思良久才又补了一句道:“咦,不对,你跟我媳妇儿还有最大的一点差别,她身上有四方神兽白虎一族的味道,而你身上则是最纯正的魔族气味。”
因着此番我并不想再跟着这个吃货去王宫趟炙阳大魔头的那滩浑水,所以当他兴致勃勃地嚎着说新媳妇儿找到了,要带新媳妇儿回家的时候,我便用力睁开了他的手,面无表情地看着他道:“还请穷奇大人见谅,奴在家中已有了未婚夫,还等着我此番回去完婚,所以请穷奇大人另择其他的姑娘。”
一般情况下,在听说了对方已有婚配而被拒绝后,有会恼羞成怒的,也有会尴尬不已的,可谁知穷奇这家伙居然想也未想便随口应道:“哦,是吗?你已经有未婚夫了?那也没事啊,我吃了他,他和我融为一体,你以后就可以一直跟他在一起了。”
我:“……”
对于一个没有道德观念,没有是非观念,没有善恶观念,甚至连对错观念都没有的吃货,而且在吃货还有一根粗壮无比的大腿作为靠山的情况下,作为一个普通的魔族平民少女实在是无力拒绝。
眼看着周围的围观群众越来越多,为避免横生枝节,我只好咬牙看着这个吃货道:“奴仔细想了想,还是觉得不应该辜负穷奇大人的美意,我未婚夫年纪有点大,又瘦的一把骨头,想来是没有福气成为穷奇大人的口粮的。”
“口粮”二字我说得颇为咬牙切齿,然而穷奇却好似根本就没有听懂我那咬牙切齿的语气一般,只是一脸惋惜的看着我:“那真是太可惜了,我原本还想吃了他,和他融为一体,让你高兴来着。”
我无语凝噎,有那么一瞬间极是有冲动想要掐着他的脖子拼命摇晃着问他,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奇葩想法,觉得吃了人家未婚夫,人家还会高兴的跟他在一起。
要是真有一个深爱自己未婚夫的魔族少女,你吃了人家未婚夫,人家第一反应绝对是想拔刀剁了你好吗!
“还有最关键的一件事。”在随这个吃货再度启程前往皇宫的路上,我敛了神色,苦口婆心道:“穷奇大人,殿下是下令给你挑选的侍女,并不是给你挑选媳妇儿。大人可曾知道侍女跟媳妇儿的区别?”
咽下口中烤的嘎嘣脆的魔兽脆骨,穷奇顶着他那双小鹿一般清澈的漂亮杏眼,目光灼灼地看着我道:“嗯,我知道呀。主人曾经跟我说过,侍女跟媳妇儿最大的区别就是侍女就是照顾我,陪我玩,陪我睡觉,可以无条件满足我各种要求的,而妻子则是有权力拒绝我的各种要求的。其实我觉得侍女好像更讨人喜欢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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