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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卖狼(修)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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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过,可以说,他们在林子里看到狼群是能不打就不打。狼是一种群居而记仇的的野畜生,被打了就会报复,还会联合其它的狼来报仇,所以在林中杀狼一向是犯忌讳的。

王大勇蹲在大青狼旁边翻了翻,看到它额前的一撮白毛,不由倒抽了口凉气,这可是一匹孤狼。

孤狼,也就是离群的野狼,以前可能是狼群之中的狼王,不过在竞争狼王时被淘汰。狼王是骄傲的,即使被打败了,依然有着狼王的尊严,它不屑于屈就在新狼王之下,所以四处流浪、飘零,过着居于定所,有一餐没一顿的生活。这种孤狼的性情要比一般的野狼坚韧、凶猛、狠辣。为了生存,它什么吃,有时候狠起来,连老虎都攻击,在林子中有句老话“宁摸屁股,碰瞎子,莫遇孤狼。”

这话说的是,在林子里宁愿摸老虎屁股,碰到熊瞎子,也不愿遇到孤狼,可以想象,人们对孤狼的恐惧。

“怎么回事?”

秦骏来到里面,看到地上的狼尸却没有高兴,而是阴沉着脸对无衣问道。

“这畜生要咬我,我就打它喽。”

听到无衣不是主动惹事,秦骏的脸色好了许多,不过却又对着无衣训道:“以后看到了野狼能避则避,你一人能杀一只,若是一群来了怎么办?”

秦骏也是爱之深才责之切,他对捡来的无衣从来没有把他当成是捡来的,而是当作亲孙子一样的对待。

“你阿爷说的对,以后要小心一点,幸好只是一只,若是来了一群后果难料。”王大勇怕无衣打死大青狼,起骄纵之心,对狼群的凶狠、狡诈轻慢起来,才跟着秦骏对无衣说道。

“知道了,阿爷,大勇叔。”无衣乖乖的点头应道,至于他心中如何想,就不得而知了。

“趁现在天色尚早,无衣,我带你把大青狼拿去卖了。”王大勇又对着无衣说道。

在他眼里,无衣还是个小孩,他下意识的以为有他带着,买狼的人就不会欺负他是个小孩,吪他的银子。

“现在?”无衣看了下,天色也不早了。

“不然要等到何时,现在你我坐船而下,不到半个时辰就可到小集,还不快走。”

“这...好吧,阿爷你们早点吃饭,不要等我。”无衣看到王大勇的样子,估计不答应的话,非被他狠狠的训斥不可,只好无奈的答应了。他不知道王大勇之所以这么急,是因为他看到大青狼身上还有体温,身子还未僵硬,这样子拿去卖给收货的可以多得一点银子。

“知道了,快去快回。”秦骏点了点头。

“无衣哥哥要小心。”小渔儿也跟着说道。

无衣应了一声,跟围观的邻居打了个招呼,就扛起大青狼,带着渔叉,和王大勇一起往放着渔船的岸边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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