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狗小说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红楼之史有前例),接着再看更方便。
在城里生活久了,史仲竹现在做的相当于放大版“农家乐”,花了三天时间,把灵山考察了一遍。,哦,对,史仲竹给这座小山取名叫灵山,山不在高,有仙则灵,至于这个仙是谁,就见仁见智了。在山上逛了几天,选址在小山的五分之四高的地方建了一座幽篁馆,四周全是竹林环绕,切合自己的名字。又在灵山上选了是个地方,建了亭子或小楼,山上的树木进行了大量移植休整,山上的道路也拓宽了,史仲竹没有把山路修成“盘山公路”模式,而是台阶式的真正山路,不让宽阔的山路破坏了这座山的灵气。
南边的小山,小巧玲珑,在北方大气开阔的建筑氛围中,史仲竹的这座灵山注定一枝独秀。
春闱的第三场是二月十五到十七三天,放榜在三月十日,五日后,就是三月十五就行殿试。史仲竹考完是就到了庄子上散心,一住就是半个月,史思贤、史思齐哥俩按捺不住,都跑来找自家二叔玩儿。
史仲竹带着两个侄儿上山狩猎,下河摸鱼,即使在山上只能打到写野鸡、野兔之流的小东西,史思贤、史思齐比起家中圈养的鹿子、狍子还是更喜欢自己猎到的不起眼的小东西。史思贤稍微大一点,已经立志要给徐氏做一条兔毛披风了。史仲竹没好意思告诉他,作为一个四岁的小萝卜头,你能打到一只野兔,都是侍卫放水,让你在死得差不多的兔子身上补一箭。兔毛披风史思贤是不要想了,倒是史仲竹打了一大堆兔子,做了风干兔、麻辣兔等风味兔肉,送到保龄候府、忠靖候府,说是游学路上学来的新鲜吃法,给大家尝尝鲜。
史仲竹在庄子上住了二十天,已经是极限了,春闱过后有一大堆的文会、诗会,史仲竹必须去刷刷存在感了。
带着两个小萌娃回到保龄候府已经是三月六号了,离放榜只有三天了。史仲竹集中参加了这三天的文会,能在临近放榜的时候组织开文会的都是有一定自信的才子,史仲竹去参加,因见过一僧一道,没有后顾之忧,说起话做起诗来,自然力压众人。无数经典诗词,随着这三天的文会传遍大越才朝野。
三月九日的文会,是国子监学子联合举办的,这次春闱,礼部主办,但礼部的人主考官、副主考官都没捞到,国子监却占了一个副主考的名额,可算扬眉吐气了。因此,国子监的学子一时都信心爆棚,走路胸脯都挺得比往日高三分。
文会打着赏花的名头,因为已经开过很多场了二三月常见的梅花、茶花、桃花、兰花、海棠都让人吟咏遍了,今次所幸不限主题,让大家畅所欲言。
“这个史仲竹太有心机了,在家里躲了这么久,恐怕就是在琢磨着一鸣惊人吧。”一个穿红衫的士子议论到。
“就是,我才不信他真像他说的一样淡薄名利,诗词都是在家里事先想好的吧,倒不辜负他在家里躲了大半个月!”“是啊,是啊。”“肯定是这样!”红衫士子说完,跟在身边的几个人就连连附和到。
“你们说,咱们让他出个丑怎么样?”红衫士子建议到。
“啊?”刚刚附和的人倒不说话了,他们就是顺口打哈哈,要真让他们真干点什么事,可没有那个胆子。
“怕什么,史仲竹还能吃了你们不成!”红衫士子气到。能在崇尚“水墨嫡仙人”“清流”的文会上穿红色衣衫的人,可见他性子热烈,家中权势。
“天天都赞这些梅啊,桃啊,我都腻味了,大伙儿说,我们咏咏其他的可好?”红衫士子站出来,大声说到。
负责组织这次文会的是国子监的博士金修义,姓氏富丽堂皇,人确实寒门出生,一生几乎都浩在了国子监,最崇尚学问,像这种明明是国子监学生,却不穿学生制服,非穿大红衣衫打眼的学生,可没什么好感。
奈何学生有权有势,作为天下最大贵族学校的老师,也是有几分眼力的,金修义赞同到:“向鼎说的是,那你可有什么好主意。”
这向鼎是魏节侯家的小儿子,克威惠礼曰魏,虽威不逆礼;好廉自克曰节,自胜其*。魏节侯也是在圣人手中才封侯的,看封号就知道还是属于武将大范畴内的,只是这个“节”字就不知圣人赐给他的时候做和想法了,反正魏节侯是没有“好廉自克”的品质的,经常在大朝会的时候和别人吵起来,生活作风也是大大咧咧、偏于豪奢的,他的小儿子向鼎在京中也是出了名的才子,今年二十一岁,还未行冠礼,算得上年少有为。
可惜横空出世了一个史仲竹,把风光都抢完了,向鼎心中自然不高兴。
“史家二公子今天第一次参加咱们国子监的文会,自然要先请他先吟诵大作才成。”向鼎大声说到。
金修义只看像史仲竹,两个有权有势的公子哥儿斗诗,他一个穷博士还是别掺和的好。
原来世上真的有无数炮灰前仆后继,向鼎这样明显的炮灰属性,史仲竹都懒得吐槽了。只是史仲竹可不想狠狠打脸,抬升自己,都在京里,他爹也不是好惹的。
“我道是谁呢?原来是向鼎你啊,我说年前抢了你的提花织锦你都没来找我的麻烦,原来是在这儿等着我呢!”史仲竹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