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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早,阿羞就穿戴整齐跑进小丘山。她并没有跟着桂花嫂回娘家,因为每次看到抖动着两条跟香肠般肥厚的嘴唇的母亲在那吹嘘自家是老槐村首富,她就觉得无聊。所谓首富,也不过是置办了全村唯一一台黑白电视机,或者是自家的院墙不再是土坷垃搅和麦秆,而是结结实实体体面面的藏青色砖头。
但是这些对她来说,都无所谓,她一点也不物质,她不在乎这个。
想起除夕那天高欢看向她时躲躲闪闪的眼神,她就有些生气。既然已经回来,他为什么不来看自己?忙么,她为他想出一个看似合理的理由,但不久又被她自己推翻,巴掌大的老槐村能有多少过年串门的亲戚,又能有多忙?
或者说,就像她不在乎贫富一样,他也不在乎她?
这使她感到很伤心。
尽管心里仍在打鼓,这仍不能阻止她对他的思念。她打算为他做一道菜。小时候,他最欢吃她做的小鸡炖蘑菇。那时他吃的很开心,满嘴流油,嘴巴里塞满了菜肴,腮帮子鼓得跟青蛙似的,笑嘻嘻地看着她,说:
“阿羞,你可真好看。”
然后阿羞就娇羞得转过头,娇嗔说:“你真坏,就爱捉弄人家。”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高欢知道这个道理,不过在他成功追到阿羞之前,他没想到外表看起来柔软得像老槐村东面那条流晶河的阿羞竟然也好这口。
人不可貌相,他想。
阿羞提着竹笼走上落星坡,走进小丘山。小丘山里面的树可真多,有松树,有杨树,还有某些不知名的参天大树。阿羞小心翼翼地沿着前人走过的山路往里走,偶尔听到山里传来野鸡叫声,她都要停下来等待一晌,等确定没有怪物出没的时候再继续往前。她不是个胆大的姑娘,看到老鼠会尖叫,看到蟑螂会吓得到处乱跑,至于更凶猛的野猪野狼,别说看到,就是听到这些畜生的叫声都能让她连做半个月的噩梦。
但她还是选择孤身进山,尽管山里有所有这些她害怕的东西。
因为高欢喜欢吃小鸡炖蘑菇,山里正好有她需要的蘑菇,所以她愿意冒着天大的危险,毅然决然独自进山。
逻辑很简单,她就是这样简单的姑娘。
简单得令人心疼。
高欢看着蜷缩在小山窝里的阿羞,再也说不出话。她的衣服已经在滚落山坡时被树枝刮烂,上半身还算完整,下面整个屁股蛋露出半截,上面新鲜的血迹在寒冷的气温中已经变得青紫,光洁小巧的手掌上全是血斑,手背的地方被碎石子剌出一条寸许长的伤痕,所幸脸上没伤,但是被冰天雪地冻得脸色发白,鼻孔里呼出的几乎都不是热气儿。
微阖着眼睛,阿羞好似已经睡着,胸前仍然死死抱着竹笼,竹笼里有三颗刚摘的蘑菇。
两粒豆大的泪珠从高欢眼眶霍然滚下,发烫的泪水灼得他心脏生疼。
他摇摇阿羞的肩膀,轻声说:“阿羞,醒一醒,你还好吗?”
阿羞半睁开眼睛,迷迷糊糊地说:“……你是谁呀?”
高欢脸上挤出笑容,泪珠曾在上面滚落:“我是高欢啊,你不记得我了吗?”
阿羞嘴角抽搐着,似乎也想笑,但笑不出来:“高欢啊……我正要给你做小鸡炖蘑菇呢……”她把竹笼递到高欢面前,“你看,这是我刚采的蘑菇,新鲜不新鲜?”
高欢拼命点头:“新鲜,很新鲜。来,我送你回家。”
阿羞说:“蘑菇还没采够呢。”
高欢说:“够啦够啦,三个就足够啦,你一个,我一个,最后一个留给神仙,让他在天上好好保佑咱们。”
阿羞高兴地说:“好啊,那咱们回家。”
高欢呢喃说:“……好,回家。”
最后是高欢把阿羞抱出去的,姿势很潇洒,是公主抱,但高欢的胳膊就没那么潇洒了,等到他把阿羞送回家门,发现自己的胳膊已经没有知觉,竟然保持着怀抱的姿势,好像是冰棍儿一样被冻僵在空气中。期间阿羞逐渐清醒,发现自己躺在高欢的怀中,开心得像个将要出嫁的小媳妇儿,那条曾被石子剌出寸许长的手臂紧紧搂着高欢的脖子,片刻也不舍得放松。
“你冷么?”
“不冷。”阿羞怯怯地说,“你的怀里简直比火炉还暖和。”
小鸡炖蘑菇是没法做了,高欢用强势的语气命令阿羞躺在床上别再动弹,这让阿羞好不容易盼到高欢来的时候却没能做菜很是遗憾,高欢拿出两床被子盖在阿羞身上,又温一壶水,灌进暖水袋里塞进她的被窝。至于伤口,全村首富的作用便显现出来,也就阿羞家里时常备着创可贴,好在阿羞的伤全是皮外伤,不需要惊动村里唯一的那位还没拿到行医执照的老中医,对于多少懂点药用知识的高欢来说,创可贴足以治好她的伤口。
但是怎么贴是个问题。
手背很好贴,那屁股呢?
高欢忸怩着不好意思,阿羞却一副豁出去的架势,及时地展现出女汉子作风,看见高欢犹豫不决的样子就想拿枕头教训他,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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