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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强敌(一)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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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已是最后一节课,讲台上的美女班主任一说完事,立马就响起了激动人心的下课铃。

“轰轰轰!”身在教学楼最高层,感受着如地震来临之际的震动声,心中的热血慢慢升温、升温,直至沸腾。受伤许久,一个多月以来,叶承风没有在一中球场投过篮。

两个月不碰篮球?我做不到!

叶承风心想的、关于篮球事儿,从来没有只想不做的,此刻,叶承风觉得,既然自己没办法做到两个月不打篮球,,那当然,不能不去打了!

叶承风的心中,总是会响起这些莫名其妙的声音,提醒他去打篮球。

叶承风明明知道不可以,他的脚下的伤、杨正勇的话语还在心头,但是叶承风跨出班级大门的那一刻,依旧选择了与同班同学们,背道而驰!

这个班级真正爱篮球的人,不多,只有一个,就是叶承风。这代表,叶承风若是选择篮球,就代表他将一个人,走向另一个世界。

所以,似乎叶承风永远都是一个人……

他知道,只要回头,他也可以和同班的同学一样,过得更好。

叶承风没有回头,心中的执念依旧,热血依旧!

一切,叶承风不知道为什么,但是,这似乎是许多爱打篮球的人的通病。明明知道不可以,明明没有任何理由选择这条路,但偏偏,就是忍不住走向球场……

这其实和一首歌的歌词所述很像:

与你相逢其实就象一个梦

梦醒无影又无踪

总是看了不能忘总是过了不能想

总让我为你痴狂

让我爱上你其实沒什么道理

明明知道不可以

让我痛苦为了你让我快乐为了你

沒有你还有什么意义

……

有一种热爱,至死不渝。

若大的田径场,橡胶草地将行走在足球场上的人儿印染上了一层草绿色的心情。使得原本心情复杂的叶承风都不由得放松了许多。边上,名族风味的长鼓矗立,让人心旷神怡。

这一个运动场,是当年永安县为了70周年纪念日而下了血本建成的纪念会会场!其质量,设备已然不必多说。

同属运动场一体的篮球场自然,不能掉价!

走在草绿色的球场中,视野极为宽广,除了被田径场观众席遮挡住的一个篮球场地之外,可以一眼望穿篮球场地!

这,极大的方便了叶承风去寻找对手。

叶承风不知道是否每一个人都是如此,看不起实力在自己之下太多的人。单论叶承风,看到实力不够的对手总是摇头一笑:算了吧,没有挑战性。

叶承风自己也不知道,他成为一中的强者之时一些东西正在他不知不觉间,慢慢消散。

有人说,万物都是有联系的。

是否,每个人,都是如此?在追求的路上,一步一步,丢掉了许多,或许更重要的东西……

人心如此,若是不是必须,叶承风自不可能与比自己弱的人打球。和所有人的想法一样:他不如我,我还需要向他学习吗?

叶承风的目光,停留在球场中央的一个篮球场地中,一个叶承风没有见过的人身上。

叶承风有种感觉,这个人,很强!

强到需要他全力以赴,才能不输!

篮球场,不是一个人的。在这里,是没有拘束的,举个例子吧:他的痰可以吐在你的脸上,你的痰可以吐在他的嘴里。据说,这样有便于蛋白质的充分吸收……

当然,这是扯淡的。

叶承风这小身板这么搞怕是会被人吊起来打死……

不过,篮球场确实是不会有太多的拘束。哪怕你是一个很内向的男孩,站在球场上也会有人叫你一声:兄弟!然后与你,一同在球场上驰骋!

所以,球场上的不拘束,自是叶承风对上那位高手的凭证。

一声兄弟,两个字,胜过万千言语。

这不?叶承风靠近那让叶承风颇有压力的青年,道:“兄弟。球技不错呀,能不能让我加一个试试?”

那青年看了眼叶承风,微微一笑:“好啊,你和他们组一队吧。恰好刚刚,他们的一个朋友有事先走一步了。”

叶承风的目光跟着那个青年的目光移到场下三个人身上,好家伙,居然是韩磊曹林两货……

叶承风回头打量了下场上的打球几位,正是叶承风受伤那一日所遇到的那帮家伙!

缺了李茂辰?叶承风对那个与自己对过位的学弟还有些印象。

若照那青年所说,方才曹林韩磊两人的一个朋友走了。那么这个走了的人应该就是李茂辰了!

若真是李茂辰,那性质可就大了。

在叶承风的记忆里,李茂辰和韩磊应是他们一行人的领头人,是数人中实力最为强悍的两个!

而曹林,虽不如韩磊,但在球场上也应该是有几把刷子的。

要叶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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