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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完事后,天笙没有回医院。
一来,她觉得没那个必要。身上那些对普通人来说触目惊心的伤,对现在的她来说只是一些微不足道的皮外伤。虽然痛,却不会影响到她的行动。唯一值得注意的是头部的撞伤。不过,那也因为有高人为她及时施针,止住了血。现在她只需要自己用强大的精神力进行修复就好。
二来,她也不想再回去惹一些麻烦。今天是因为医生说她需要休息,不能被打搅,警察才没有来问话。明天,可就躲不过去了。
第三,刚刚惩治的只是三个从犯,还有一个主犯,没有受到惩罚。她做事可是从来不喜欢留尾巴。
基于以上三个原因,天笙回到了小偷团伙在京城的临时落脚点。既方便等待从派出所回来的那个主犯,这里也是她在京城唯一的去处。
这是一片平民区,住这一带的大部份是北漂的租客。流动性大,不太会被人注意。所以这里成了小偷团火们的理想圣地。
他们租住的是一间老旧四合院。有三间房,两间厢房一间厨房。外加一个堆满破烂的小院。上厕所得到胡同口的公厕。
两间房被梅姐和老大占了一间,其余两个男人一间。小天笙没有房间,不下雨时她睡在屋檐下的那张破沙发上。如果雨实在太大,她就只能躲进厨房。
重新回到这里,天笙仍然选择了那张破沙发。对她来说,沙发虽然破旧,可是必竟陪了她几个月,上面还留有她自己的气息。屋里的床虽然好,却残留着小偷们的肮脏气味。她不屑于沾染。
这一晚上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先是因为小天笙不肯听话,去帮他们偷东西,而被追着跑了几条街。然后被汽车撞倒,差点一命呜呼。
虽然在机缘巧合之下,融合了一个强大的异世精魂,得以重生。可是,两个灵魂才刚刚融合,还不是很完善。她马上就动用了精神之力复仇。对神魂也是有所损伤。
这里里外外的折腾,已将她这副小身板儿的潜力掏之一空。这不,一回到她认为是安全的地方,倒在破沙发上,还来不及多想就晕睡过去。
……
再说医院里的医生护士们找了半夜,将整个医院都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失踪的小病人。最终,他们只能将事情交给警方去处理。
警方接到报案后,即不知道那孩子的姓名,也不知道那孩子的住址。只能将希望寄托在那个追逐孩子的中年男人身上。
只是,无论警方怎么询问,那男人一口咬定,那孩子是个小偷,他并不认识她。之所以追她,是因为她偷了他的钱包。
尽管警察不太相信男人的话,可是因为那孩子自己从医院偷跑了。警方也没有证据能证明男人的话有假。因此,他们也只能将那男人放了。
男人从警察那里得知那死妮子非但没有被撞死,而且人已经从医院跑了。就猜测是那几个同伴出手把那丫头给偷出来了。所以,他并不担心他们已经离开京城。
从派出所出来,在街上饶了几圈。确定无人跟踪后,才打车回到临时落脚点。这时,他还不知道几个同伴的下场,推开门就喊。
“梅子,眼镜儿,火鸡!”
“他们不在。”
回答他的是一个刚刚睡醒的懒散童声。
男人猛的抬头,见到屋檐下那张破沙发上,头上缠着沙布,正在伸懒腰的女孩。男人脸色猛然一沉,习惯性的破口大骂:“死妮子!你怎么还没死?你不是很能逃吗?怎么不逃远点?你害得老子在局子里蹲了一夜。还敢回来这里,就不怕老子将你的皮剥下来蒙鼓?”
天笙旁若无人的揉了揉蒙胧的眼睛,淡淡的瞟了他一眼。冷冷回道:“要是怕,就不会在这里等你了。”
嗯?这妮子似乎底气很足啊!生性多疑的男人眉头一紧,心中警钟大敲,家里没看到梅子他们几个,莫非这妮子跟警察串通了?思及此,他二话不说,转身就跑。
“想跑?晚了!”
天笙冷笑一声,大脑里意念一动,轻声喝道:“倒!”
咔!已经跑到门外的男人突然挂机,像木偶人一样僵凝在原地,紧接着“砰!”的一声,应声倒地。
天笙慢吞吞地走过去,在男人身上狠狠踢了几脚。将他刚刚骂她的话,原封不动的还了回去。
“跑啊!你不是很能逃吗?怎么不逃远点?现在,你会不会怕老子将你的皮剥下来蒙鼓?”
“嘶!”腰眼上传来的巨痛,令男人猛然睁眼,面目狰狞,弃满仇恨的瞪向天笙。恨恨地骂道:“死妮子,你竟然敢踢老子。你死定……”
他的话还没说完,一只小巧的玉足,便狠狠地踩在了他那狰狞的脸上。然后用力一碾,“咔嚓!”鼻骨断了。鼻血狂飚,沾到了天笙塑料凉鞋的鞋底。天笙嫌恶的拿开脚,在他的衣服上,擦掉鞋底上的血污。
“死到临头,你还敢嘴硬?”
男人被这突如其来的一脚给踩懵了。任由鼻血顺着他的脸上流了一地。半天没有回过神来。怎么回事?这还是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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