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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箜篌引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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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酒高殿上,亲交从我游。

中厨办丰膳,烹羊宰肥牛。

秦筝何慷慨,齐瑟和且柔。

阳阿奏奇舞,京洛出名讴。

乐饮过三爵,缓带倾庶羞。”

随着曹植奶声奶气的吟咏声,曹操已经眉开眼笑。诗中提起的美酒丰膳、轻歌曼舞,那是多么的应景。而且诗中还隐含典故。比如阳阿奏奇舞的阳阿两字就大有文章。这阳阿指的是地名,那里曾经封给过一个汉朝公主,封号阳阿公主。在《汉书·外戚传》中,曾经提到汉成帝的第二任皇后赵飞燕微贱之时就在阳阿公主家学歌舞。

赵飞燕能够当上皇后,就是因为她很会跳舞,讨得汉成帝开心。她的名字飞燕也是因为其舞姿轻盈如燕飞凤舞而得。

《汉书》在当时也是颇受追捧的典籍,曹丕身体的主人是在六岁时读到的,而现在曹植五岁(也可以说是刚满六岁)就用了其中典故,说明他至少已经通读这本书,虽然这本书曹植看得早不能代表什么,但是也可以证明这孩子的领悟力惊人。

“此为乐府《相和歌·瑟调曲》的调子,只是这调子应该还有七句才是。”曹操善写诗赋,自然知道这曹植吟咏的调子,也清楚曹植没有念完。

却见曹植一瘪嘴,皱眉道:“孩儿想不出来了。”

曹操哈哈大笑,连说无妨,虽然这首诗不全,但是从现有的句子来看,已经是一首很好的新年祝酒诗了,此时乐师手拨箜篌,乐声悠扬动听,曹操为曹植这诗取名《箜篌引》。

“MD,这出招实在是太快了。半吊子的乐府就这么得欢心,往后什么《登台赋》《芙蓉赋》一个接一个来,还有老子位置?”曹丕心中有点郁闷。

这时候曹丕是很想念一首应景的诗赋秒掉这家伙,奈何自己的诗文大多是受前世父亲的影响背下来的,他父亲是一个有政治抱负的人,更喜欢王安石、辛弃疾、晏殊、欧阳修这种官员文人的诗词,偏偏这几人又是宋朝人,宋词格式虽然别有风味,但是在乐府大行其道的汉朝,一念一首宋词,别人是什么反应,那就不太好说,特别是对于曹操这种深受汉文学影响的大家来说其反映尤为难测。

说不定就把曹丕当文盲看了。

“这时候要秒他必须用唐诗啊!可惜我那老爹只会唐皇李世民和诗仙李白的诗........我也就这水平了!李世民。李世民啊!有了!”突然之间,曹丕撇到了曹操案子旁边的青铜灯,里面放的不是油,而是当世很稀罕的物件,蜡烛!随即脑中灵光一闪,起身道:“父亲,孩儿也有一首诗。”

如果说葡萄酒有钱的人都可以用用,那蜡烛这玩意除了皇帝之外几乎是没人可用的,当然以前董卓也有资格用。这时候的蜡烛只有一个地方出产,那就是交州(两广云南和越南一部分地区),在汉朝初立的时候那里是南越国的地盘,那时候南越王给过刘邦石蜜5斛、蜜烛200枚,刘邦当时大喜。蜜蜡其实就是蜡烛的雏形。可见这玩意多么稀罕。哪怕到了今时今日,一只蜡烛的价钱也无比金贵,因为运葡萄酒尚有丝绸之路做运输渠道,但是从交州到中原,除了翻越群山度过长江之外,只有走海路了,那成本,不是一般的高。

“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皇宫点蜡烛,王侯只能吃烟,看不到蜡烛的音儿,这形容绝对不夸张。

自黄巾之乱起,交州和中原的联系算是断了,存在于中原的蜡烛只有多年前从交州上供给天子的那点存货了,加上董卓这一折腾,根本就没多少了,现在曹操官拜司空,又有迎天子东归大功,而且权倾朝野,才弄到了一点。

曹丕见曹操新年点蜡烛,绝对有那么点显摆的意思,这时候不拍马匹,更待何时?

“哦?吾儿快念来。”

“暮景斜芳殿,年华丽绮宫。寒辞去冬雪,暖带入春风。阶馥舒梅素,盘花卷烛红。共欢新故岁,迎送一宵中。”

诗中“辞”、“去”、“带”、“入”、“舒”、“卷”都是动词,让寥寥诗句充满了灵动,加上特别形容了蜡烛如花,还点出了这夜是普天同庆的时间。措辞手法和意境绝对高出曹植几个档次,这诗原创不是别人,正是唐皇李世民。

曹操听完微笑问道:“斜芳殿、丽绮宫是何处?”

“杜撰而来,有烛火之处,自是堂皇宫殿。”说道拍马屁,曹丕见的阿谀奉承之人无法计数,此时用起来绝对轻车熟路。既然曹操敢用郎中令伺候自己,说这里是宫殿,又如何?

曹操果然抚掌大笑。或许是太高兴,连题目也懒得问了。又喝了好些酒。一场宴会,尽欢而散。

出门之时曹丕向曹操拜别,曹操轻扶其背,笑道:“明日为父就让匠作大臣在宫中兴建斜芳殿、丽绮宫。吾儿日后冠礼在宫中任职可以此落脚。”

曹丕道谢,同时知道心中所料不差,权倾朝野,位列三公,掌控天子,曹操已经越来越膨胀,从他让典满之后自己,让荀悦做自己儿子们的讲席,都可以看出来,若非现在强敌环伺,天下未定,手下臣子又很多终于汉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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