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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明悟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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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胡子矮人罕见的叹了一口气,躺在金绒大床上不安扭动着矮小的身躯,这股惆怅劲儿对于他来说可太非同寻常了,抛开一切浮语虚辞,这简直就像是在红衣大主教的身上发现了几只活蹦乱跳的虱子。

象征光明的人很少看见黑暗,抱着酒桶一醉方休的矮人一族,往往给其他种族一种勇敢却愚昧的印象。

但凡事都有例外,最起码李来福认为这个强行跟在他身旁的大胡子矮人还没愚蠢到无可救药,至少他还明白五枚金币代表着的是五个不会违背的承诺。

然而很可惜,这五个承诺是由一位腹黑的贵族自嗣许诺的,还不夸张地说,这五个承诺的价值比一个屁重不了多少,但同时很幸运,这个贵族叫做马克斯·埃莫里,他还有一个名字,叫做李来福。

...

“从光明纪元之初,便已经活跃在炽热丘陵地带的炎斧矮人?据说矮人一族的王者山丘将整个族群分为了八个大部落,而你们炎斧矮人正是八大部落之中象征‘不屈’的一面热血旗帜,大胡子...看不出你的血脉还高贵到足以弥补你身高的劣势啊,以后我可得小心一点儿,听说炎斧矮人一脉可是出了名的护短。”

“勇敢的矮人不需要帮助,小小的游侠只会用舌头伴奏,嘴唇跳舞。”

安士白有些震惊,炎斧矮人的名头在永恒大陆算得上历史悠久了,炎斧一族的矮人王,也是某一任整个矮人氏族的最高领袖‘山丘’,据说在一个禁地中和传奇游侠达尔萨斯有过一面之缘,真没想到这个其貌不扬的大胡子的背后竟然属于一个如此强大的族群。

如果能和能把大胡子矮人带回达尔萨斯游侠工会,说不定那些老家伙们还会激动的吟唱出古老的歌谣呢,那些老东西当中,可不缺少达尔萨斯的信徒啊,而且在达尔萨斯游侠工会中还有一个充满神话色彩的传言,那就是曾经达尔萨斯的三位追随者中,有一位睿智的老人还未死去,一直躲在达尔萨斯游侠工会中的某一个角落,静静的期待这个地方重铸昔日的辉煌与荣光。

当然这只是一个笑话,达尔萨斯?光明纪元之前的老家伙了,他的追随者估计现在要么躲在天堂中侍奉光明神,要么躺在地狱里享受撒旦的爱抚。

谁知道呢,反正安士白是不相信那种无聊的传言,他的目的,只是讨好那些老游侠罢了。

但很可惜大胡子矮人对这个一路嘲讽他身材缺陷的家伙没多少好感,对于安士白稍加缓和的语气,他极其有力的反击了回去,而且最令李来福瞩目的是,他竟然能在这个大陆上道出‘摇唇舞舌’的经典内涵。

“炎斧矮人一脉,在整个矮人族群中也算得上是顶尖贵族了,你曾经的生活差不多可以用浸泡在酒桶中来形容吧?”

李来福微笑着询问,坐在了那张金绒大床上。

大胡子矮人沉思了片刻,眼眸中露出了沉湎回忆时才会出现的向往,直到安士白发出那突如其来的笑声,他才从那份回忆的世界中走出。

怒焰点了点头,算是默认了。

“哦,这样啊。”

李来福望着天花板上的图案,那些史诗和神话虽然在岁月的折磨下破损,却依旧如同那永不坠落的夕阳,将最美丽的光辉洒向了世界。

“你从装满朗姆酒的酒桶中爬了出来,擦干净身子,拍了拍屁股,来到了人类世界?”

“恩。”

“为什么?”

大胡子矮人,也就是怒焰,他轻微的翻转了一个角度,侧着身子,用背部对着李来福。

“因为不公平。”

李来福一怔,安士白也很配合的露出了‘你欺负我不是睿智法师而是一个愚蠢游侠’的表情。

“因为不公平?是因为你的个头比较浓缩吗?”

李来福打趣儿道。

“不,不是那样,勇敢的矮人从不畏惧神祇赐予的磨练,身体上的劣势只会让我们变得更强。”

怒焰的声音有些颤抖,他此刻用的称呼不是‘我’,而是‘我们’,代表的是一个古老的族群。

“你敢相信吗,矮人一族,伟大的神祇给了我们这个种族什么?可恶小锻造天赋?还有永远喝不完的朗姆酒!”

暴风雨没有到来,反而是暴风雨到来之前的凝重压抑气息一直挥之不去。

“精灵一族有迅敏的速度和被大自然庇护的血脉,还有黑暗中难以揣摩的灵动,她们是一群天生的传奇弓箭手,哪怕是再强大的法师都会畏惧这种生物,因为孱弱的身躯根本不堪一击;地精一族,它们科技与文明的成就让人胆战心惊,魔法灯的源头便是那群躲在地洞里的家伙们谈笑间的产物,混蛋,制造出一门魔法炮塔对它们来说就像放屁一样简单!这公平吗,龙族?那些大虫子一个屁就能把我炸死,还有兽人,他们的战斗意志曾经一度让所有生灵感到畏惧,凭什么?凭什么都生活在一个世界中,却又有强弱之分,凭什么我们矮人除了替别人打造武器之外,就只能躺在酒桶中醉生梦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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