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狗小说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女明星背后的男人),接着再看更方便。
林乐青是通过歌唱类选秀节目出道的,之前有幸参加过一档真人秀,因为节目红遍大江南北,她也圈粉不少。因为她形象还不错,之后接到了几家海外时尚周刊的拍摄邀请,经纪人七姐陪她一起出国的,但前一天经纪公司里出了点问题,七姐先回国处理,而林乐青晚了一天自己回来。
谁能想到偏偏碰到苏景荣了!
从vip通道出来的时候,林乐青还在想飞机上的事,结果苏景荣连招呼都不打一个就从她眼前走过去,真是……要不要这么傲娇啊!说句再见能死啊!
不过林乐青一眼就看到了来接机的七姐,飞机上的插曲只能暂时遗忘。
因为要是让七姐嗅到一点异常,恐怕林乐青得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失去人身自由。
七姐脸看着林乐青就跟看冤家一样,带她上了房车说:“现在赶去婚宴,安排到你唱歌是十二点,接下来有个记者采访,结束后直接去君悦酒店,咱们公司的厉总安排了饭局,旗下所有艺人能到场的都得出席……”
说完今天的行程安排,七姐发现林乐青望着窗外,两眼失焦一般一动不动,于是手指一戳她脑袋,问:“想什么呢?我发现你从飞机上下来就心不在焉的。”
林乐青心虚地眼神闪躲:“哪有啊,我就是还没倒过时差。那个我待会要唱哪首歌?”
七姐把耳机递给她,手机播放器中自动播放李玟的那首《真想见到你》,说:“再练练吧。”
林乐青一听到这熟悉的旋律就不行了,脑袋里面全是从前唱这首歌给苏景荣听时候的画面。从前林乐青就爱唱歌,跟苏景荣在一起的时候三不五时就会在他耳边哼哼。
但苏景荣这人耳朵挑剔的很——要是遇到不好听的歌,他会直接退避三舍到书房去做研究;但要是遇到好听的,他就毫不犹豫地脱衣服用实际行动表达他的喜欢,当然脱的是林乐青的衣服……
林乐青从无数次实战经验中得出的结论:这首《真想见到你》绝对能刺激苏景荣的荷尔蒙。
林乐青突然回过神来问七姐:“这首歌能换吗?”
七姐剐了她一眼:“小祖宗,婚宴主办方都已经把宣传册印完发出去了,歌曲的伴奏是现场乐队来的,你现在说要换歌,还不如直接换人方便!”
林乐青哦了一声:“那就还是这首吧,反正他也听不见。”
她声音太轻了,七姐没听见,疑惑地问了句:“你说什么呢?怎么脸红了?”
林乐青紧张地搓脸,说:“我说这车里太热了啊,热死我了!七姐,你不知道,今早我从那边飞过来的时候还是大雪纷飞的,冻死我了,没想到一回国这么热,我好像穿多了……”
七姐扫了她身上单薄的小外套,觉得这丫头今天怪怪的,话这么密。
房车很快到了婚宴场地,是在有名的黄金会所,包下了一百桌,请了知名主持人来做婚宴司仪,又找了几个歌手和演员来捧场助兴,林乐青就只是负责在交换戒指的仪式之前唱一首。
**
新郎方之勋忙着在门口招呼客人,婚宴请的是和两方有生意往来或者姻亲关系的,社会成功人士比较多。这时候助理跑过来跟方之勋耳语几句,新郎面上一喜,问:“他真来了?我去,之前他说要来,我还以为是逗我的。”
说完,跟长辈们道了歉就匆匆往门口走去。
黑色的奥迪a6旁立着一位身着西服的男人,气质端得是玉树兰芝,那立体的五官、深邃的眼眸,只一眼就让人难以忘怀。
方之勋远远地挥手寒暄:“嘿,景荣,你能来,我这真的是蓬荜生辉啊。”
苏景荣点了点下颌,待方之勋走近了才开口:“在黄金会所里办酒席,你这蓬荜可真是让人高攀不起啊。”
苏景荣说话就这德行,好多年没听了,乍一听到,方之勋激动得一拳头朝他肩膀砸过去,笑着说:“还是这么得理不饶人的,我这些年做生意是赚了几个臭铜板,不过还是不上你啊,国际知名科学家,多给咱国家争脸!”
方之勋和苏景荣大学里是一个宿舍的,当年关系好到能穿一条内裤,当然是方之勋偷穿苏景荣的。因为苏景荣有洁癖,通常方之勋穿过就不要了……这可让方之勋发现了一条致富之道,从此后大学四年省了不少内裤、袜子、衣服等等花费。
现在想起来那段时间真美好。
后来苏景荣提前毕业,出国读研读博,再后来顺利做了科学家,方之勋都是与有荣焉的。今年结婚时间一定下就联系他来参加,前后联系了好几次,也不知道这哥们后来是怎么想开的,终于同意来了。
方之勋一边滔滔不绝地回忆大学趣事,一边把苏景荣引到最靠近主桌的中央客席落座,并洋洋得意地跟旁边的客人介绍说:“喏,这是我们国家最年轻有为的科学家。”
苏景荣也习惯了方之勋一惊一乍的性格,落座后拿起桌上的一份节目流程单看了一眼,当指甲划过歌曲《真想见到你》的时候,微微一滞:“勋哥,请了谁来唱歌?”
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